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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B-5 投資移民認證翻譯
EB-5 投資人在一家創造至少 10 個全職工作機會的美國企業投資 105 萬美元,即可取得綠卡資格;若投資於目標就業區(targeted employment area)或基礎建設計畫,金額為 80 萬美元。透過區域中心(regional center)投資者以 I-526E 表格申請,直接投資(standalone investment)者則以 I-526 表格申請;申請案的關鍵在於證明資金從哪裡來,而這些證據通常是以投資人的母語寫成:多年的所得稅申報書、銀行對帳單、買賣契約和借款契約。每一份都需要完整的英文譯文,並附上譯者聲明,證明譯文完整、準確,且譯者具備翻譯該文件的能力(8 CFR 103.2(b)(3))。
由 USCIS 審核
先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(USCIS)提交 I-526E 或 I-526 表格;接著申請綠卡,在美國境內用 I-485,在海外則經國家簽證中心(NVC)和使領館辦理;最後提交 I-829 表格。
資金來源合法
所得稅申報書、企業紀錄,以及資金路徑的每一個環節,直到投入投資案為止。
可能多達數百頁
七年的所得稅申報書和完整的資金路徑全部算進去之後,就可能達到這個頁數。
重點一覽
| EB-5 | |
|---|---|
| 由誰提出 | 投資人本人,以 I-526E 表格(透過區域中心投資)或 I-526 表格(直接投資)提出。 |
| 審核機關 | USCIS 審核申請案。之後,投資人在美國境內以 I-485 表格,或在海外透過國家簽證中心和使領館,申請為期兩年的附條件綠卡(conditional green card),並在綠卡滿兩週年前的 90 天內提交 I-829 表格,申請解除條件。 |
| 需要證明什麼 | 依 USCIS 政策手冊(Policy Manual),須證明:投資 105 萬美元,在目標就業區或基礎建設計畫則為 80 萬美元(適用於 2022 年 3 月 15 日起提交的申請;2027 年 1 月 1 日起提交者,金額將調整);資金承擔風險;創造至少 10 個每週工時 35 小時以上的全職工作;資金來源合法,且資金路徑有文件可證。 |
| 常見外文文件 | 海外的企業登記紀錄;過去七年內在任何國家提交的所得稅申報書;銀行對帳單;每一筆資金來源背後的契約和契據;贈與和借款文件;以及過去十五年的法院紀錄。 |
| 翻譯規定 | 每一份外文文件都需要完整的英文譯文,並附上譯者聲明,證明譯文完整、準確,且譯者具備翻譯該文件的能力(8 CFR 103.2(b)(3))。 |
| 頁數 | 資金來源越多、涵蓋的年數越長,頁數就越多。可能多達數百頁;資金來源有好幾筆或涉及好幾家公司時,還會更多。 |
通常需要翻譯的文件
表格說明(Form I-526E instructions)列出了證明資金來源合法的證據:海外的企業登記紀錄;過去七年內在美國境內或境外提交的各類稅務申報書;任何其他資本來源的證明;過去十五年內任何法院對投資人所作判決的經認證影本,以及針對投資人、仍在審理中的民事或刑事訴訟的證明;以及由誰代投資人將資本轉入美國。依 USCIS 政策手冊(Policy Manual),資金可以來自贈與或借款,但須證明贈與人或貸款人本身的資金來源合法,貸款人是銀行時則不在此限。哪些文件要放進申請資料,由您的律師決定;選定的文件我們會完整翻譯,連同每一個印章、鋼印和手寫註記。外文文件通常有以下這些:
- 稅務和企業紀錄:個人和公司的所得稅申報書(英文網頁)、營業登記證明、每一家資金來源公司的設立文件和股權紀錄,以及這些公司的財務報表。
- 每一筆資金來源:薪資單和在職證明;發放股利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;出售不動產、股份或企業的契據或契約;借款契約及其擔保;以及貸款人不是銀行時,貸款人本身的資金來源。
- 贈與和繼承:贈與契約和贈與人本身的資金來源,或遺囑和遺囑認證(probate)紀錄。
- 資金路徑:資金經過的每一個帳戶的銀行對帳單和轉帳紀錄,一直到投入投資案為止。
- 法院紀錄:判決和審理中訴訟的經認證影本(如有)。
- 家屬:結婚證書和出生證明,用於綠卡階段。
由誰審閱譯文
USCIS 審閱 I-526E 或 I-526 及隨附的所有文件、任何補件通知(Request for Evidence)的回覆,以及之後的 I-829。每一份譯文適用的規定都是 8 CFR 103.2(b)(3)。
至於綠卡本身,人在美國的投資人提交 I-485 表格(請見 I-485 表格的翻譯);人在海外的投資人則經國家簽證中心和使領館辦理(請見 DS-260 表格與 NVC),國家簽證中心和使領館會要求家屬的民事文件。
預計會有多少頁
原件的每一張紙算一頁,不論字數多寡。EB-5 申請資料每多一筆資金來源,頁數就跟著增加:
- 所得稅申報書:個人七年份的申報書,以及每一家公司各自的申報書。
- 銀行對帳單:資金經過的每一個帳戶、每一個月的對帳單。
- 契據、契約和公司紀錄:每份都有好幾頁,公證印章和註記也一併翻譯。
數百頁的申請資料以專案報價,所有文件中的人名、公司名稱和銀行名稱,都依同一份術語表統一譯法,並分批在約定日期交付。詳情請見商業移民文件翻譯(英文網頁)。
官方資料來源
本頁的每一項規定,都已於 2026 年 11 月 5 日對照下列資料來源逐一核對。這些資料來源均為英文。
- Policy Manual, Volume 6, Part G, Chapter 2, EB-5 eligibility (uscis.gov)
- About the EB-5 visa classification (uscis.gov)
- Form I-526E instructions, edition 01/20/25 (uscis.gov)
- Form I-526 instructions, edition 01/20/25 (uscis.gov)
- 8 CFR 103.2(b)(3), translations (ecfr.gov)
常見問題
紀錄要追溯到多久以前?
表格說明要求提供過去七年內提交的所得稅申報書,以及過去十五年的法院紀錄。每一筆資金來源要追溯到多久以前,由您的律師決定。
投資人和贈與人的文件,你們會一起翻譯嗎?
會,放在同一個專案裡,使用同一份術語表,讓人名、公司和銀行名稱在 USCIS 比對的每一份文件中都完全一致。
譯文需要公證嗎?
交給 USCIS 的譯文不需要公證或公證人認證:8 CFR 103.2(b)(3) 要求的是譯者聲明。如果其他機關要求公證,費用為每筆訂單 US$34.90。
金額會換算成美元嗎?
不會。金額保留原件的幣別,金額旁的日期也照原文保留,方便依該日期的匯率換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