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 签证材料认证翻译
U 签证(U visa)面向符合条件的犯罪(例如家庭暴力、性侵犯或人口贩运)的受害人:受害人因犯罪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,并且曾经、正在或可能会协助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机关。受害人向美国移民局(USCIS)递交 I-918 表格,附上由警方、检察官、法官或其他认证机构签署的认证书,即补充表 B(Supplement B),以及一份签名的个人陈述;受害人希望一并纳入申请的家庭成员,通过补充表 A(Supplement A)加入。犯罪通常发生在美国,所以相关的警方和法院记录通常是英文的。以外文写成的,往往是受害人自己的陈述、家庭成员的相关文件,以及其他国家的犯罪记录(如有)。每一份都需要完整的英文译文,并附上译者的认证声明,说明译文完整准确,且译者有能力翻译该文件(8 CFR 103.2(b)(3))。
由 USCIS 审批
I-918 表格附补充表 B,须由认证官员在递交前 6 个月内签署;每位要纳入的家庭成员各附一份补充表 A。
一份签名的陈述
必须提交受害人本人描述犯罪经过的陈述。用外文写成的陈述会完整翻译。
家庭文件和法院记录
证明每位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明和结婚证,以及申请豁免所需的外国法院记录。
一览表
| U 签证 | |
|---|---|
| 由谁递交 | 受害人本人,使用 I-918 表格,在美国境内或境外均可递交;附上补充表 B,即调查或起诉该犯罪的机关的官员签署的认证书(这些机关包括警方、检察官、法官,以及儿童保护服务机构或美国劳工部等机构),并为每位希望纳入的家庭成员各附一份补充表 A。如果受害人不可入境(inadmissible),使用 I-192 表格申请豁免。 |
| 由谁审批 | 只由 USCIS 审批:USCIS 会重新审查全部证据,并决定每份文件有多大的证明分量,补充表 B 也不例外。USCIS 每年最多可向 10,000 名主申请人授予 U 身份。申请等待审批期间,身在美国且申请被认定为真实可信(bona fide)的申请人,可以获得工作许可和暂缓遣返(deferred action);其他符合资格的申请人会被列入等候名单,并获得暂缓遣返或假释入境(parole)。最早递交的申请最先获批。 |
| 需要证明什么 | 因符合条件的犯罪而遭受严重的身体或精神伤害;掌握有关该犯罪的可信、可靠的信息;曾经、正在或可能会在调查或起诉中协助认证机构;犯罪发生在美国,或违反了适用于美国境外的美国联邦法律(8 CFR 214.14)。如果受害人在犯罪首次发生时未满 16 岁,或丧失行为能力、无民事行为能力,可以由父母、监护人或代受害人出面的人(next friend)掌握这些信息并提供协助。 |
| 通常为外文的文件 | 受害人用外文写的个人陈述;证明每位家庭成员亲属关系的出生证明、结婚证、离婚判决书和收养判决书;用外文书写的亲属或证人陈述;以及申请豁免时,在其他国家的任何定罪记录和法院判决结果。 |
| 翻译要求 | 每份含有外文内容的文件都需要完整的英文译文,并附上译者的认证声明,说明译文完整准确,且译者有能力翻译该文件(8 CFR 103.2(b)(3))。 |
| 页数 | 通常适中:陈述几页,每份证明一到两页,每份外国法院记录几页。 |
通常需要翻译的文件
哪些文件放进申请材料,由您本人、您的律师或认可代表(accredited representative)决定;选定的文件我们会完整翻译,包括每一个印章、钢印和手写批注。在 U 签证申请材料中,通常为外文的文件有以下几类(文中链接多为英文页面):
- 个人陈述:必须提交一份签名的陈述,描述受害的事实经过。用受害人自己的语言写成的陈述,需要完整的英文译文(个人陈述翻译)。受害人未满 16 岁或丧失行为能力的,可以由父母、监护人或代为出面的人提供。
- 年龄:受害人的出生证明,用来证明由父母、监护人或代为出面的人提供信息和协助的受害人未满 16 岁,或证明受害人与要加入申请的父母或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。随申请递交的护照或身份证,和其他文件一样翻译。
- 家庭成员(补充表 A):每一项亲属关系的可信证明文件,例如出生证明和结婚证、终止此前婚姻的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,以及收养判决书。年满 21 岁的受害人可以把配偶和未满 21 岁的未婚子女加入申请;未满 21 岁的受害人还可以把父母和未满 18 岁的未婚兄弟姐妹加入申请。
- 犯罪和所受伤害:补充表 B、警方报告和美国法院记录通常是英文的;来自波多黎各的记录通常是西班牙文的;英文记录中夹带的外文段落,例如引用的消息或附上的陈述,也要翻译。其他国家的医疗记录,或用外文书写的亲属或证人陈述,和其他文件一样需要翻译。
- 豁免(I-192 表格):对于在世界任何地方的定罪,需要一份签名声明(如有虚假,愿受伪证罪处罚),以及每一项定罪的官方记录和法院的全部判决结果。其他国家的法院记录通常是该国语言的。
谁会审阅译文
USCIS 审阅申请及随附提交的全部材料,以及针对补件通知(Request for Evidence,RFE)提交的任何回复;每份译文适用的规定都是 8 CFR 103.2(b)(3)。身在境外的申请人获批后,会在美国使领馆接受面谈。
联邦法律禁止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、司法部和国务院披露 U 签证申请人的信息,仅有少数例外(8 U.S.C. 1367)。觉得在家里收信不安全的申请人,可以在申请表上填写一个安全的邮寄地址,例如邮政信箱,或朋友、律师或正在帮助自己的机构的地址。这项法律约束的是政府;在 eVerbary,只有负责该订单的工作人员和指派的译者能打开文件,文件存储在美国(安全说明)。
预计页数
原件每一张纸算一页,不论字数多少;双面印刷的一张纸算两页,双面的身份证件算一页,空白页不计。一份证明通常一到两页;一份陈述或一份外国法院记录可能有好几页,递交的每一份都会完整翻译。
多数订单几小时内交付,1–3 页最多 24 小时;加急(Expedited)交付用时约减半。
官方来源
本页的每一项要求都已于2026年11月5日对照以下来源核实。这些来源均为英文。
- 8 CFR 214.14, alien victims of certain qualifying criminal activity (ecfr.gov)
- Policy Manual, Volume 3, Part C, victims of crimes (uscis.gov)
- Victims of Criminal Activity: U Nonimmigrant Status (uscis.gov)
- I-918, Petition for U Nonimmigrant Status (uscis.gov)
- Form I-918 instructions, edition 01/20/25 (uscis.gov)
- I-192, Application for Advance Permission to Enter as a Nonimmigrant (uscis.gov)
- 8 U.S.C. 1367, penalties for disclosure of information (govinfo.gov)
- Mandatory Electronic Filing (e-Filing), interim final rule, 91 FR 51924 (August 11, 2026) (govinfo.gov)
- 8 CFR 103.2(b)(3), translations (ecfr.gov)
常见问题
补充表 B 需要翻译吗?
不需要。补充表 B 是 USCIS 的英文表格,由认证官员填写并签署。需要翻译的,是随申请递交的每一份外文文件。
我的陈述是用母语写的,需要翻译吗?
需要。和其他文件一样,要有完整的英文译文,并附认证声明。如果改为在口译员协助下直接用英文撰写,请见 VAWA 和 U 签证陈述口译。
可以递交机器翻译的译文吗?
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曾研究是否接受由自动翻译工具完成的译文,并于2026年8月得出结论:这类工具目前翻译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还不足以满足其要求(91 FR 51941)。eVerbary 的每一份译文都由专业译者人工完成,交付前再由我们团队的另一位成员对照原件核对。
翻译需要公证吗?
递交 USCIS 不需要。8 CFR 103.2(b)(3) 要求的是译者的认证声明,而不是公证。如果其他机构要求公证,费用为每笔订单 $34.9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