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R-1 或 IR-1 配偶移民签证材料认证翻译
CR-1 和 IR-1 是配偶移民签证:美国公民的丈夫或妻子身在海外、经美国使领馆办理移民时使用,配偶以永久居民身份进入美国。如果配偶入境当天结婚未满 2 年,签发的是 CR-1 签证,配偶为有条件永久居民;否则为 IR-1 签证。美国公民向美国移民局(USCIS)递交 I-130 表格;之后由美国国家签证中心(National Visa Center,NVC)收取 DS-260 表格和民事身份文件,再由美国使领馆对配偶进行面谈。USCIS 要求提供完整的英文译文,并附上译者的认证声明,说明译文完整准确,且译者有能力翻译该文件(8 CFR 103.2(b)(3));国家签证中心和使领馆则要求,凡既不是英文、也不是配偶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文件,都要提供认证翻译。
USCIS、NVC、使领馆
向 USCIS 递交 I-130 表格;向国家签证中心提交 DS-260 表格和民事身份文件;然后参加面谈。
以结婚两年为界
配偶入境时结婚未满两年:签发 CR-1 签证,获得为期两年的绿卡,之后递交 I-751 表格。
民事身份文件
结婚证和出生证明、最终离婚判决书、无犯罪记录证明、法院记录。
一览表
| CR-1 和 IR-1 | |
|---|---|
| 由谁递交 | 美国公民,递交 I-130 表格,并为配偶附上 I-130A 表格。获批后,配偶用英文填写 DS-260 表格,提交给国家签证中心。子女不包含在配偶的申请中:每个子女都需要单独的 I-130 表格。 |
| 由谁审批 | USCIS 审批申请,签证官在面谈后决定是否签发签证,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(CBP)官员决定是否准予入境。持 CR-1 签证入境的,之后由 USCIS 审批 I-751 表格。 |
| 需要证明什么 | 民事登记机关签发的结婚证,以及夫妻双方此前的每段婚姻都已依法终止的证明(8 CFR 204.2(a)),并附上婚姻真实(bona fide)的证据;之后在使领馆,还要证明配偶符合移民签证的资格。 |
| 通常为外文的文件 | 结婚证、出生证明,此前每段婚姻的最终离婚判决书、死亡证明或宣告婚姻无效的文书,无犯罪记录证明,法院和监狱记录,服役记录,以及婚姻的证据,例如共同名下的记录和宣誓书。 |
| 翻译要求 | 向 USCIS 递交的每份含有外文内容的文件,都需要完整的英文译文,并附上译者的认证声明,说明译文完整准确,且译者有能力翻译该文件(8 CFR 103.2(b)(3))。向国家签证中心和使领馆提交的文件,如果既不是英文、也不是配偶申请所在国的官方语言,需要提供认证翻译,并附上译者签字的声明,说明译文准确,且译者有能力进行翻译(第 7 步);译文的扫描件与原件合并为同一个文件(第 8 步),原件在前(民事文件常见问题)。 |
| 页数 | 民事身份文件页数不多:每份证明一到两页,每份判决书或法院记录几页。页数最多的是婚姻的证据。 |
每一步所需的文件
递交哪些文件,由您或您的律师决定;选定的文件我们会完整翻译,包括每一个印章、钢印和手写批注。各步骤的文件如下(文中链接多为英文页面):
- 向 USCIS 递交 I-130 表格:结婚证、终止夫妻任何一方此前每段婚姻的记录、婚姻真实的证据(共同财产、共同租约、共同财务、夫妻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、认识夫妻二人的人出具的宣誓书),以及合法改名的记录(如有)。详见 I-130 表格所需翻译;婚姻的证据见婚姻绿卡页面。
- 国家签证中心:配偶的出生证明和每一份结婚证的原件或核证副本;此前每段婚姻的最终离婚判决书、死亡证明或宣告婚姻无效的文书,美国公民一方的也包括在内;年满 16 岁的配偶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;如有定罪,需提供经核证的法院和监狱记录;以及服役记录。这些文件都要彩色扫描;背面有印章、钢印或文字的,正反两面都要扫描。详见 DS-260 表格与 NVC,以及 NVC 所需翻译。
- 面谈:所有已上传文件的原件或核证副本、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,以及任何没有提交给国家签证中心的译文。
- 两年后(CR-1):在有条件绿卡到期前的 90 天内,夫妻共同递交 I-751 表格,并附上自结婚之日起的婚姻证据(I-751 表格所需翻译)。
下单之前
先要有正确的文件,然后才是翻译:美国国务院的文件查询工具(Document Finder)按国家列出应当办理哪一种民事身份文件、由哪个机关出具。例如在英国,简版出生证明(short form)不列父母姓名,因此应申请完整版(long form);在墨西哥,医院出具的活产证明(certificate of live birth)不能代替民事登记处签发的出生证明(acta de nacimiento)。
无犯罪记录证明 2 年后失效,由配偶以前居住、之后没有再回去过的国家出具的除外,因此要翻译的应是到面谈时仍然有效的那一份。有的文件以使领馆所在国的官方语言写成,使领馆因此无需译文即可接受;但这样的文件递交给 USCIS 时,仍然需要认证英文译文(8 CFR 103.2(b)(3))。
官方来源
本页的每一项要求都已于2026年11月5日对照以下来源核实。这些来源均为英文。
- Immigrant Visa for a Spouse of a U.S. Citizen (IR1 or CR1) (travel.state.gov)
- Step 7: Collect Civil Documents (travel.state.gov)
- Step 8: Scan Collected Documents (travel.state.gov)
- Civil Documents FAQs (travel.state.gov)
- Step 10: Prepare for the Interview (travel.state.gov)
- Step 11: Applicant Interview (travel.state.gov)
- 9 FAM 504.4, pre-appointment processing (fam.state.gov)
- Reciprocity and Civil Documents by Country, United Kingdom (travel.state.gov)
- Reciprocity and Civil Documents by Country, Mexico (travel.state.gov)
- I-130, Petition for Alien Relative (uscis.gov)
- Form I-130 instructions, edition 04/01/24 (uscis.gov)
- 8 CFR 204.2(a), petitions for spouses (ecfr.gov)
- Conditional Permanent Residence (uscis.gov)
- I-751, 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s on Residence (uscis.gov)
- 8 CFR 216.4, joint petition to remove conditional status (ecfr.gov)
- 8 CFR 103.2(b)(3), translations (ecfr.gov)
常见问题
以我们国家官方语言写成的文件,NVC 需要译文吗?
如果配偶就在该国申请,按照美国国务院的规定不需要:该规定要求认证翻译的,是既不是英文、也不是配偶申请所在国官方语言的文件;不过各使馆自己的说明可能另有要求。这些文件如果递交给 USCIS,就需要英文译文。
译文如何上传给 NVC?
与原件放在同一个文件中:原件在前,英文译文在后,均为彩色扫描。我们以 PDF 格式交付译文,可以直接与您的扫描件合并。
翻译需要公证吗?
USCIS 要求的是译者的认证声明(8 CFR 103.2(b)(3)),美国国务院要求的是译者签字的声明,两者都不要求公证。如果其他机构要求公证,费用为每笔订单 $34.90。